高雄市政府衛生局

主旨:114年度9類約聘人員甄選公告
一、
依行政院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,職缺、需用名額、工作內容、應徵資格、聘用薪資、工作地點、報名表及應繳交表件詳如招聘職缺一覽表;本次甄選採單一職缺(依分區)報名,請擇一職缺(分區)報考,倘有重複報名者,另行通知切結擇一報名。
二、
報名日期及方式:
(一)報名日期:自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26日
(二)報名方式:請於前開日期將應徵資料(含報名表)以A4紙張列印 (資料請以長尾夾夾住即可,無須裝訂),以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高雄市政府衛生局4樓人事室(收件人:人事室林小姐)
(三)年資採計方式: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計算至114年8月31日止。
(四)通訊地址: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-1號(衛生局人事室)
(五)聯絡方式:07-7134000#4126林小姐,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:30~12:00及下午13:30~17:30來電。
三、
甄試程序:報名截止後,就報名資料進行審查,並就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筆面試,筆面試名單、時間及地點於114年10月15日(星期三)中午後,公告於本局官網,不再另行通知。(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徵才公告網址→公告訊息→徵才公告)
四、
甄選方式:
(一)第一階段─筆試:筆試成績50%。
(二)第二階段─面試:面試成績50%(杉林區職缺無須筆試,面試成績100%)。
(三)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,如總成績相同,依筆試成績高者排序優先,並備取不得逾職缺數2倍之人數。
五、
正取人員依規定應陳報市府核准後,始行生效,並俟市府核准後始於本局官網公告;備取人員名冊(候用5個月),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,依規定報府核准後,依序進用(由本局另行通知)。
六、
聘用期間:自市府核准發文並報到任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。
七、
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應徵資料證件不齊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,若經查證為冒名頂替、偽造應考證件,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。
(二)應考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或印有照片之健保卡任一,以便查驗,未攜帶者不得應試。
(三)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,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資料影本。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
(四)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,以高雄市政府宣佈停班停課訊息為準,需更改之應試日期,公告於本局網站。

附件:

1_招聘人力需求附件(職缺一覽表)

2_檔案3-9類職缺報名表

3_公務人員履歷表〈簡式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