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作業:
一、證照宣導及收集流程:
1.凡本校100-2在校學生及101新生於101年2月1日~101年7月31日考取並符合各系科認定之專業證照皆可提出申請。
2.申請表及佐證資料請同學於101年9月23日前交給班級導師後統一送交系辦申請(假日班同學請送交至假日班辦公室張達星教官)。
3.申請須知及表格,可請同學逕自本校校友暨就業服務中心下載,謝謝。
網址:http://a11.tajen.edu.tw/→學生證照→【@申請須知及表格下載】
二、證照申請Q&A:
1.申請人無學生證者:新生或本學期在校外實習學生,可免貼學生證影本,統一由校就中心造冊後向註冊組進行確認即可。
2.申請人無土銀帳戶者:可改以現金方式領取獎勵金,但時間上會延遲一些。
3.尚無正式證書者:於9月23日前先以成績單或證明文件申請,但務必於10月15日前攜帶證書正本至校就中心更換,逾期視同放棄申請。
4.可以成績單申請之證照類別:(TOEFL)托福、(CSEPT)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、(BULATS)劍橋博思職場英語檢測、(FLPT)外語能力測驗、(TOEIC)多益測驗,其他證照請務必以合格證書影本申請。
校友暨就業服務中心